臺北市萬華區老松國民小學圖書館開放使用辦法
壹、開放對象
一、本校在學學生(以下簡稱學生)。
二、本校在職教職員工(含實習教師,以下簡稱教職員)。
三、本校圖書館志工團成員(以下簡稱圖書志工)。
貳、開放時間
一、學期中
(一)每周一、二、四、五上午8點至下午4點。
(二)每周三上午8點至中午12點。
二、寒暑假期間:周一至周五上午9點至中午12點。(僅限館內閱讀)
參、借書證辦理方式
一、學生:使用數位學生證借閱。如學生證遺失或毀損時,請速至教務處辦理。
二、教職員:到職後,請憑身分證至教務處辦理。(離職後便不具借書資格)
三、圖書志工:請出具志工證及身分證至圖書館辦理。(離開圖書志工團服務者便不具借書資格)
肆、借書規則
一、學生:可借2冊,期限14日。(若申請閱讀存摺可用閱讀貨幣兌換以提升借閱冊數)
二、教職員:可借30冊,期限30日。
三、志工:可借10冊,期限14日。
四、當期期刊、雜誌、百科全書、英文大書及貼「限館內閱讀」字樣等書,僅限在館內閱讀不得外借。
五、有聲教學資料(含光碟)、教師教學參考區之書,不開放學生及志工外借。
六、借書時,須本人親自借閱,若冒用他人借書證,一經發現則取消冒用者當學期之借書權利。
七、在待編目區的書籍、資料一律不可外借。
八、在各學期結束前兩周停止借書。
九、圖書館不定時發放逾期通知,請教師協助催還,借書逾期不還者,自逾期日起,停止借書權限至逾期書籍歸還為止。例如:逾期10天則停借10天,以此類推,且停借天數無上限。
十、書籍毀損或遺失,應負賠償原書之責任。如原書絕版無法購得時,須以相等價格之同類書籍賠償。
十一、學生轉學時請至圖書館歸還借閱之圖書,始得完成離校手續。
伍、閱讀禮節
一、進入圖書館前先排好隊伍,並且保持安靜依序取書插。
二、學生拿取自己號碼的書插,選定要看的書,先將書插放進該本書的位置,再抽出書來。看完書後,先把書放回原位,書插再拿出來。各班要確認書插全部歸位,才可離開。
三、進入圖書館請安靜看書不吃東西、不喧鬧、不嬉戲。
四、離開閱讀位置、椅子請輕輕靠攏。
五、一次只拿一本書,拿好書後請放回原位。
六、請愛惜圖書,不亂畫或亂寫,並且不折書角不折頁。
七、書倒了或放錯了,會幫忙整理。
八、各班閱讀課上完離開前,請留二至三位同學整理環境。
九、勿帶非圖書館的書入館內。
十、進入館內應保持安靜及聽從館內人員指示,嚴禁大聲喧嘩,違者驅逐出館,並暫停借閱圖書一個月。
陸、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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